估算契稅

說明:
  1. 契稅計算公式:申報契價(房屋標準價格) X 契稅種類適用之稅率 = 應納稅額.
  2. 本表僅供試算之用,不做任何證明。
  3. 依契稅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納稅意義務人申報契價,未達申報時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原會評定之標準價格者,得依評定標準價格計課契稅。但依第十一條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取得不動產者不在此限。(亦即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其買賣價格高於不動產評價委原會評定之標準價格者,除當事人自願以實際買賣價格繳納契稅,准按其買賣價格課徵外,應按標準價格課徵契稅,至領買或標購價格者,仍依契稅條例第十三條但書規定,按買賣價格計課契稅。)
請輸入下列資料(*為必填欄位,請務必填寫)
買賣、贈與、占有(稅率均為6%)
典權(稅率4%)
分割、交換(稅率均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