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活動結束後,公開以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得獎名單公布於本處網站及本處臉書「稅稅戀 財政點」。 |
2. |
頭獎及貳獎之得獎者將以公文通知,請於規定時間內填寫領獎收據並附上相關文件後,提供下載並登入統一發票兌獎APP及本處臉書粉絲專頁按讚之截圖畫面,始可辦理領獎作業,逾期或因資料填寫有誤致無法送達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不再另行補發,得獎名額不再遞補。 |
3. |
普獎得獎者以電子郵件發送獎項,不另行通知,若因電子信箱填寫有誤致無法送達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不再補發。 |
4. |
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須申報中獎之扣繳憑單,請得獎人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後方可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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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未成年得獎者填寫之紙本資料,須有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章,違反者承辦單位得取消其領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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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處保有一切修改或補充本活動辦法及領獎事項規範之權利。如對本活動辦法及領獎規範有疑義或爭議時,本處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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