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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社會住宅問答集Q&A

詮釋資料 友善列印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5/26

 Q1:什麼是社會住宅?

 A1: 社會住宅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之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

 Q2:社會住宅有哪些興辦方式?

 A2:

一、主管機關興辦

(一)包租代管以外

1新建。

2利用公有建築物及其基地興辦。

3接受捐贈。

4購買建築物。

5辦理土地變更及容積獎勵之捐贈。

6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方式。

 (二)包租代管

1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及代為管理。

2獎勵、輔導或補助租屋服務事業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及代為管理,或媒合承、出租雙方及代為管理。

二、民間興辦

(一)包租代管以外

1新建。

2增建、改建、修建、修繕同一宗建築基地之既有建築物。

3購買建築物。

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方式。

(二)包租代管

1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及代為管理。

 Q3:本市社會住宅主管機關為?

 A3:本市社會住宅主管機關為都市發展局,電話:07-3368333分機2649~2651

 Q4:社會住宅有何租稅減免?

 A4:包租代管:地價稅減徵50%,房屋稅減徵20%; 包租代管以外:地價稅及房屋稅免徵。

 Q5:社會住宅符合減免規定者要如何申請?

 A5: 應由納稅義務人於起算之日起6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處所屬分處提出申請或於本處網站線上申辦(網站僅限包租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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