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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適用租稅優惠介紹

詮釋資料 友善列印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3/27

稅目

優惠內容

關稅

由國外輸入之機器設備、原料、物料、燃料、半製品、樣品及供貿易、倉儲業轉運用成品,免徵進口稅捐。但輸往課稅區時,應依進口貨品規定課徵進口稅捐。

貨物稅

產製供外銷產品均免徵該項貨物稅。

營業稅

外銷貨品及與外銷有關之勞務,以及購進物資,其營業稅稅率為零。

營利事業所得稅

符合「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轉運業務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按營業收入百分之十計算。

契稅

取得園區內新建之標準廠房或自管理處依法取得建築物,免徵契稅。

房屋稅

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按營業房屋稅率3%減半徵收,稅率為1.5%。

地價稅

工業用地按10‰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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