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目
|
優惠內容
|
|
由國外輸入之機器設備、原料、物料、燃料、半製品、樣品及供貿易、倉儲業轉運用成品,免徵進口稅捐。但輸往課稅區時,應依進口貨品規定課徵進口稅捐。
|
|
產製供外銷產品均免徵該項貨物稅。
|
|
外銷貨品及與外銷有關之勞務,以及購進物資,其營業稅稅率為零。
|
|
符合「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轉運業務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按營業收入百分之十計算。
|
|
取得園區內新建之標準廠房或自管理處依法取得建築物,免徵契稅。
|
|
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按營業房屋稅率3%減半徵收,稅率為1.5%。
|
|
工業用地按10‰課徵地價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