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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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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詮釋資料 友善列印 最後更新日期: 2026/02/24
標題 把握114年地價稅自用住宅最後申請期限9月22日
發布日期 114-9-19
稅務類別 地價稅
發布單位 總處-企劃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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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申請期限9月22日就快到了,提醒納稅人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若逾期才申請,就要等到明年才能開始享優惠。

對多數納稅人而言,最常適用的地價稅優惠稅率是自用住宅用地,與一般用地稅率至少相差4倍以上。稅捐處特別再次提醒為顧及您的荷包,趕快審視一下自己的房地是否符合自用吧!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為:1.房屋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無出租及營業(部分面積無出租或營業仍可申請)。3.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之面積限制(夫妻分別計算)。4.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若另有成年子女或父母設籍,可准第二處)。

稅捐處呼籲,目前距離9月22日只剩不到幾天了,如您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請儘速提出申請,只要申請核准後,所有權人及用途未變更,或適用優惠稅率原因、事實未消滅者,以後就不必再提出申請,可以一直享優惠。趕快來稅捐處申請或透過網址https://www.kctax.gov.tw線上申辦吧!
相關連結 本處官網線上申辦-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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