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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初步自我健診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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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出租住家用房屋適用稅率自我健診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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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自我健診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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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自我健診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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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適用重購退稅初步自我健診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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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身心障礙且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診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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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身心障礙致無駕駛執照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診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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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適用重購退稅初步自我健診步驟
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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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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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要 件 診 斷 情 形
序號
診斷步驟
符合條件與否
(請勾選)
是
否
1.
自用住宅用地出售後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或先購買自用住宅用地2年內再出售自用住宅用地。
2.
新購土地地價>(出售土地地價-原繳納土地增值稅)。
3.
出售及重購土地所有權人為同一人。
4.
出售及新購土地之地上建築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辦竣戶籍登記〉。
5.
重購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
6.
出售土地於出售前1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使用。
7.
重購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無供營業或出租使用。
8.
先購後售案件,於重購土地完成登記日,已持有出售土地且供自用住宅使用。
備註:
1.
「出售前1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使用之基準日計算方式:若出售土地於訂定契約之日起算30日內申報移轉現值者,以訂約日為準;逾30日始申報移轉現值者,以申報日為準,往前推算1年之期間。
2.
如有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他人設籍且無租賃關係者,須填具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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