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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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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門診

詮釋資料 友善列印 最後更新日期: 2026/02/24

節稅診間1: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率,讓您省荷包

若有符合以下條件者,於當年度9月22日前申請,當年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稅率課徵,與一般用地稅率10‰到55‰,兩者稅額相差至少4倍。
1. 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設立戶籍。
2. 無出租、無營業之住宅用地。
3. 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4. 都市土地以300 平方公尺(90.75坪)為限;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211.75坪)為限。
5.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節稅健檢

節稅診間2:

    

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土地上房屋如有騎樓走廊地且供公共通行使用,可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地價稅。其減免之比例如下:騎樓走廊地上無建築改良物者,免徵地價稅;騎樓走廊地上有建築改良物一層者,減徵二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二層者,減徵三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三層者,減徵四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四層以上者,減徵五分之一。至於騎樓走廊地上建築改良物層數之認定,以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之記載為準。

節稅診間3:

    

申請優惠有期限,超過時間申辦明年才可享用優惠

如有自用住宅用地、加油站用地、工業用地、寺廟用地、既成巷道及騎樓走廊地等,欲申請適用特別稅率及減免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者,當年度即可享優惠,若逾期申請,即使條件符合,仍得等到下一年度才可適用,提醒民眾要特別注意申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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