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110年3月15日起,各區國稅局及六都地方稅捐機關,均可受理單一窗口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申請。
2. 110年9月1日起新增可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線上申請。(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3. 111年1月1日起新增查詢金融遺產時,一併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及[延期申報]服務。
服務據點
各地區國稅局及六都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本處12分處均可受理)
查調內容
存款、投資理財帳戶(基金)、保管箱、貸款、電子支付帳戶、記名式儲值卡、保單資料、期貨、上市櫃/興櫃股票、短期票券、信用合作社社員股金等。
申請資格
繼承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及其委託代理人。
應附證明
注意事項
本申請作業原則不收費。(但申請人對回復結果需進一步開立證明或其他服務者,請向各受理查詢機構申請,並依其規定收費)
依申請書自行勾選方式領取資料:
A.自行於「遺產稅電子申辦軟體」或「金融遺產電子資料申報服務」專區下載
B.國稅稽徵機關以掛號方式郵寄
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註:111年1月1日起,如符合適用稅額試算條件,則一併領取遺產稅金融遺產參考清單及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確認並回覆試算結果即完成申報; 如未符合,則領取遺產稅金融遺產參考清單及不符合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需自行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111年1月1日起提供遺產稅試算服務
金融遺產&遺產稅試算服務(111年起適用)
網路申請‧線上下載
臨櫃申請照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