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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娛樂稅介紹

詮釋資料 友善列印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8/18

‧課徵對象、範圍及本市稅率

1. (1)外國語言電影 1.5%
  (2)本國語言電影 1%
2. (1)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 5%
  (2)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及技藝表演票價金額在新臺幣二千元以下 2%
3. 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 1%
4. 各種競技比賽 1%
5. 舞廳或舞場 25%
6. (1)高爾夫球場 5%
  (2)高爾夫球練習場 2.5%
7.
機動遊藝、機動遊艇、電動玩具、電子遊戲機、網路電腦遊戲、卡拉OK、 KTV、 MTV、電動彈珠台、抓娃娃機
5%
8. 前七款以外之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 1%
‧納稅義務人:
出價娛樂之人。
‧主要法令:
娛樂稅法、高雄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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