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計算公式:收據或契據金額×印花稅種類適用之稅率=應納稅額。
本表估算之稅額,係依印花稅法及其相關規定之計算公式估算,僅供概算,不做證明之用,實際應納稅額仍應以申報時核定之發單資料為準 。
印花稅每件依稅率計算,採整數貼花原則,稅額不足新台幣1元的部分,不必貼用印花稅票。
買賣動產契據為每件稅額新臺幣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