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適用稅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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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定期開徵的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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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定期開徵的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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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定期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含10月份徵收的營業用車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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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適用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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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期間開始日前5個日曆天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 |
三、 |
金融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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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貼有轉帳繳稅之自動櫃員機方可轉帳繳稅。 |
四、 |
操作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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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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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即從銀行帳戶扣款而非繳款期限日再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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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響應環保與政策,本處自107年11月起不再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繳稅完成後,請保留繳稅相關資料,如需繳納證明者,請至本處網站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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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轉帳納稅無金額上限;其他金融機構轉帳納稅金額上限為單筆200萬元,每日轉帳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為限。如繳稅輸入資料欄空白者,係稅款金額超過轉帳金額容許上限, 請至各代收稅款處直接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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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繳稅之手續費由本處經費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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