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稅目別:
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違章罰鍰、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及免加利息或稽徵機關已預為核算加計利息金額之分期案件。
二、適用期間:
稅目
|
定期開徵
|
定期開徵之延期
|
零星開徵
|
隨課補徵
|
網路(臨櫃)申報
|
補徵
|
使用牌照稅
|
每年4月1日~4月30日及10月1日~10月31日(營業用車輛)
|
以該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為主
|
以該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為主
|
x
|
x
|
x
|
房屋稅
|
每年5月1日~5月31日
|
以該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為主
|
x
|
x
|
地價稅
|
每年11月1日~11月30日
|
x
|
x
|
土地增值稅
|
x
|
x
|
x
|
x
|
以該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為主
|
以該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為主
|
契稅
|
x
|
x
|
x
|
x
|
x
|
違章罰鍰(含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
以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為主
|
免加利息或稽徵機關已預為核算加計利息金額之分期案件
|
|
>> 截止期間為各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逾(延)期繳納案件一律不受理。
三、繳納方式:
1.利用行動支付工具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線上繳稅。
2.相關申請流程及操作方式請洽各行動支付業者。
3.目前已上線業者:
>> 若屬Paytax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問題,請電洽:0800-767-168或(02)2631-9800分機1400
四、手續費:
選用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及信用卡繳稅者,納稅人免負擔手續費。
五、注意事項:
1.該筆稅款繳稅一經授權成功者,不得取消或更正。
2.選取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者,繳納當日即從銀行帳戶即時扣款。
3.為響應環保,本處自107年11月起不再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繳稅完成後,請保留繳稅相關資料,如需繳納證明者,請至本處網站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
|